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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青龙寨水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日期:2012-05-0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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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257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兴山县青龙寨水电站工程

2、建设单位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拟建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水月寺镇南对河村

4、项目概要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871万元,于宜昌市高岚河左支流王家河流域新建兴山县青龙寨水库电站(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坝址承雨面积80.5km2,坝址处的多年平均流量为1.46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604.3m3。枢纽工程有大坝、冲沙洞、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和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其中:挡水坝为C15细石砼砌石重力坝,大坝由非溢流段和溢流坝段和冲沙孔组成。坝顶高程638.00m,坝底高程590.00m,最大坝高48.00m,坝顶轴线长度97.00m,坝顶宽3.0m,最大坝底宽度34.50m。左岸非溢流段坝段长度18.95m,右岸非溢流坝长度22.05m,溢流坝段长56.00m其水库正常蓄水位633.00m,相应库容69.3m3,兴利库容23.30m3,总库容93m3,为V等小II型水库,大坝为5级建筑物;发电厂房总长27.4m,宽16.5m,高21.39m,装机容量1260KW,年发电量381.90KWh

5、项目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生产内容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或禁止类项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此外,本电站建设与《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兴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相协调,同时项目建设符合《高岚河流域水能开发规划修编报告》对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要求。项目在此建设同周边环境具有相容性,水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兴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

二、建设项目主要产污点概述

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

1、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料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及混凝土养护废水等)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粉尘、扬尘、汽车尾气;采掘机械生产和火药爆炸产生的烟尘等。

3、各类设备噪声。

4土石方开挖和进场公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施工垃圾如水泥、石灰和沙石,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产、生活废污水采取措施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放河道。对砂石料冲洗废水,在施工区废水排放点就地建设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基坑废水先在基坑内静置2h,降低悬浮物浓度后排放。混凝土养护废水采取沉砂和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机械设备冲洗废水采取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对于生活污水,在施工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将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并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装载土料等多尘物料时,应堆放整齐以减少受风面积,并适当加湿或盖上苫布。装卸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石料场开采爆破时应优化孔径、装药量、堵塞长度等爆破参数,且勤洒水。以上各类废气在严格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均可达到国家相关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外排。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围墙隔声等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使厂界噪声实现达标外排。

在施工现场设立定点废料处,收集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垃圾,并依托当地职能部门及时清运;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应依托当环卫部门,送去卫生填埋场。施工现场应修建临时厕所,粪便可就近送给当地农民作肥料。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兴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在严格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在所选址建设营运,不会造成大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在此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6、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7、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8、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反馈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872485999

地址:古夫镇高阳大道58

邮编:44379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

邮编:430074

联系人:唐佳

电话:15007113101

电子邮件:4159864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