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建设单位: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拟在现有医院内改扩建,占地面积约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6008.5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1栋26层门急诊综合大楼(1-7层为门急诊部,8-26层为病房),配套设置各类医疗器械、设备,主要用于病人住院及手术、各类外科、妇产科、儿科、学术交流等。建成后全院年门诊接待能力可达100万人次(原设计门诊接待能力40万人次/年,实际依据门诊需求,接诊量统计为50万人次/年,扩建后将重点加强门诊接待的能力50万人次/年);新增床位824张,病床数将由现有976张(原设计以及批复规模为861张,实际依据治疗需求,现有病床数实际已达到976张)增加至为1800张。
(2)新增医疗废水进入现有医院的污水处理站,仅改造污水管网,通过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置后集中外排城市污水管网,并最终外排临江溪污水处理厂。
(3)利用现有的医疗废弃物收集系统,不新增医疗废弃物暂存房。
(4)建设配套的供电、给排水、供氧、发电、中央空调机、防火、通讯、护理呼叫系统、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大楼周围绿化等公用工程。
(5)本扩建项目不设置洗衣房(利用现有洗衣房)、不新增锅炉房(热能来源主要为现有锅炉房的三台天然气锅炉)。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为:
营运期主要有生活水泵、消防泵、发电机组、中央空调机组及风机等各类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和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设备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轻微。医院加强交通管理,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病房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
①燃料废气:本项目新增部分天然气锅炉燃烧时间,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烟尘、SO2均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炒菜油烟:本项目建设时将对现有食堂采用油烟净化器对炒菜油烟进行处理,一般而言油烟净化器的油烟净化效率在75%以上,能够满足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Nm3的排放浓度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③污水处理装置臭气:医院应在日常运营中对污水处理装置及时清掏和清运,尽可能减少臭气污染时间。同时,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可有效减缓对周围环境其造成的影响。
④车库尾气:该项目地下停车场,为保持空气清新,地下停车场必须分别单独设排风装置(通过统一的排气筒排放废气),车库废气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的设计高度为
(3)地表水
项目建成后,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大楼的污水经现有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进入临江溪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并完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后,达标排放的污水对纳污水体长江临江溪段水环境影响较轻。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原医院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产生的全部医疗废水污水应全部进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检验、口腔等医疗科室产生的废液、感染科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单独预处理后再汇入该污水处理装置)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到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2)感染科诊疗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
(3)口腔科污水中均含有重金属汞,在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前采取Na2S化学沉淀预处理。
(4)食堂废水中含有难降解的油脂,须在处理前采取隔油预处理。
(5)项目停车场包括地上临时停车位和地下两部分。地上停车车位为敞开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进出车辆运行时间较短、地面开阔,废气扩散容易。
(6)食堂应采用天然气作为炒菜用清洁能源,对炒菜油烟废气,本评价推荐采用CDJ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
(7)在污水处理装置周围,特别是靠近边界空地处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缓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高噪声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置于地下室;对变压器、发电机、部分高噪声泵可设置隔声间;地下室外露口应采取吸声、隔声措施。
(9)项目需设置专门的废物收集装置,并严格区分医疗废物、其它危险废物和一般生活垃圾,采取不同的收集方式。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必须进行严格处理,项目须在院内设置专用的、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垃圾收集装置。
(10) 医院应对医疗垃圾分类单独收集,用专用的贮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贮存,并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收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11)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在医院内经投加石灰集中消毒后,应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12)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由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及补充信息。
联系人:田宇
联系方式:0717-6445349
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号
E-mail:ychbs20@163.com
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本公示公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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