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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平邑口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日期:2012-03-1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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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担省兴山县平邑口物流中心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盛宵

联系电话:1587264611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38   邮编:430072

联系人:寇学永  电话:027-87868785-8506 

电子邮件:kouyongjiemail@126.com

2.简本查阅方式、期限

自即日起简本链接在本网站上,供公众查阅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征求意见范围、事项

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4.公众意见征求形式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环评单位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意见。

5.公众意见提供时限

自即日起接收公众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附报告书简本


兴山县平邑口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现有岸线资源,保护环境,保证以快捷、经济、安全的方式将库区的农副产品及各种物资销往全国各地,促进库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库区经济的发展,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建设物流中心,项目分峡口和平邑口两个作业区。

峡口作业区新建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泊位5个,占用岸线1270m。其中件杂泊位1个,磷矿石出口泊位3个,煤炭进口泊位1个,设计吞吐量524万吨/年,其中件杂货进出口24万吨/年、磷矿石出口450万吨/年、煤炭进口50万吨/年。

平邑口作业区新建500吨级(兼顾1000吨级)泊位4个,占用岸线912.5m,满足150万吨/年货物吞吐量的要求,其中件杂货进出口110万吨/年,煤炭出口2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出口15万吨/年。

陆域建设相应的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等设施。

物流中心峡口作业区堆场面积为13870m2,平邑口作业区所需堆场面积为2620 m2

物流中心所依托的峡口作业区和平邑口作业区码头均已做过环境影响评价,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为物流中心两作业区的陆域内容。

工程项目总投资37161.76万元。

1.2              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SO2NO2TSP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纸坊河和香溪河水质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水体要求;拟建场址周边环境声学质量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4a类区标准要求。

1.3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1.3.1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隔栅、排水沟、沉淀池及隔油池,各类冲洗废水经过格栅、沉淀处理,将各类污水按不同水质进行收集。峡口作业区废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进入峡口污水处理厂,平邑口作业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纸坊河对周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土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一般当相距50m时,施工机械的噪声值可降至6480dB(A),昼间噪声可基本达标,夜间噪声均超过标准,因此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50m以内范围的敏感目标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弃土、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5)生态环境

拟建物流中心工程建设施工将造成局部陆域少量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景观受到影响以致与现有的生态环境不协调,但其影响很有限,工程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1.3.2        运营期

1)废水

物流中心不接收到港船舶的油污水、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陆域生活污水,堆场雨水等,统一收集后经STCC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

2)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流中心内道路扬尘、装卸作业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装卸机械尾气。通过喷洒降尘、加强管理等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装卸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运输道路和作业堆场周边噪声峰值可达6795dB(A)。通过选取产噪低的设备、设备减振、合理进行总体布局、绿化等控制措施,各生产设备声级值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陆域职工生活垃圾及擦拭趸船甲板产生的废弃棉纱等。

港区内需定点设置若干垃圾桶,并配备专职的清洁员和必要的工具,每日定时把各点生活垃圾桶的垃圾收集到垃圾场(转运站);废弃棉纱交由海事部门统一处理。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废气主要为港区道路扬尘、装卸作业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及装卸机械尾气。

(1)物料装卸粉尘发生量

峡口作业区、平邑口作业区装卸船起尘量分别为8.57t/a0.685t/a

(2)堆场粉尘发生量

峡口作业区、平邑口作业区堆场起尘量分别为2.9*10-3t/a0.23*10-3

(3)汽车尾气

峡口作业区汽车尾气排放量SO20.31kg/dCO2.59kg/dNOX4.26kg/dNMHC0.43kg/d;全年产生量SO20.10t/aCO0.85t/a NOx1.40 t/aNMHC0.14t/a

平邑口作业区汽车气排放量SO20.09kg/dCO0.74kg/dNOX1.22 kg/dNMHC0.12kg/d;全年产生量SO20.03t/aCO0.24t/a NOx0.40 t/aNMHC0.04t/a

(4)装卸机械废气

峡口作业区所有作业机械废气排放量SO21.65kg/d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