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碳酸锰矿石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碳酸锰矿石采矿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3、项目建设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古城村
4、项目概要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锰矿石开采规模扩大为60万吨/年。矿区面积由原来的1.1603km2变更为2.0891 km2。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工程和地下井巷工程。地面工程古城矿区已经建设有Ⅰ号主平硐值班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机修室、库房、炸药库、矿石临时堆场、污水处理设施等工业设施;王家棚矿区已经建设有Ⅱ号主平硐值班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库房与炸药库、压滤车间等工业设施。地下井巷工程主要为巷道掘进与整体悬移液压支护的安装。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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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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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占地面积 |
施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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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工程 |
开拓工程 |
4489m/33564.4m3 |
掘进主胶带斜井、斜坡道、溜井、中段平巷、采区斜坡道、分段平巷和回风斜井、 人行通风溜矿井、切割平巷、切割上山、回风及安全联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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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悬移液压支护 |
—— |
对部分采区的支护更换为整体液压支护,新增采区安装整体悬移液压支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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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工程 |
工业场地 |
—— |
对现有工业设施进行维修利用,增加中和沉淀池、事故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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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辅助设施 |
—— |
对现有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及其它生活服务设施进行维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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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
200m2 |
矿区门口新建一个停车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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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石堆场 |
500m3 |
增加现有废石场面积,地面水泥硬化并建设排水沟渠 |
5、建设工期与服务年限
本次扩建工程施工工期为18个月;全矿井可采储量685.62万t,服务年限12.7年,矿井应提高资源回收率和低品位(含Mn10%—15%)的工业试验与开发利用以及主要巷道的矿柱回收,服务年限将会相应延长。
6、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排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等。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放;车辆冲洗水经过沉淀,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丹水的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之消除。
运营期排放污水主要是矿坑涌水、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水等。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车辆冲洗水经过沉淀处理,然后通过矿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矿坑涌水通过矿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由于矿区扩建,涌水量增大,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满足扩建后的废水处理要求。本项目需要新增沉淀池、压滤车间及事故水池,保证运营期污废水达标排放。
(2)地下水环境
矿区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其补给方式主要为:一是通过含水层露头上的地表裂隙呈面状渗入补给,二是为山间水溪呈线状渗入补给,三是矿层开采后裂缝渗入补给。矿区地下水由巷道顶板渗漏至巷道中,通过巷道两侧的排水渠引至矿区沉淀池,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周家湾溪流,最终以地面水的形式排至丹水。根据矿区周边水文地质资料,周家湾溪流两侧为古城组,是相对隔水岩组,并且矿区周边排水条件较好,因此,矿区排水对矿区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经过冲洗后方可出矿区,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洒水抑尘,尽量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有矿山作业区采掘工作面凿岩、爆破产生的粉尘、锅炉烟气、柴油机燃油废气等。
地下矿坑开采,凿岩、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开采坑道沿程自然沉降后基本不会对洞外环境产生影响;运输车辆经过冲洗后方可出矿区,并适时洒水抑尘,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由于本拟建项目锅炉吨位较小、且用煤为低硫煤,在处理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需严格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的规定,并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使用各种高噪声施工机械,限制运输车进出场地随意鸣笛。采取这些措施后,对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活动均在矿山内部,工业广场的产噪设备均设置在房间内,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对矿区周边居民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阶段所产生的废石、渣土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堆放,废石用于铺路,渣土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禁止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宜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发展等相关规划,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
8、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调查表和村委会公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第一次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调查表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公众基本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建设表示赞同,满意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增长。本项目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是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中公众比较关心的。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矿区西边2km处未受污染的山上为当地居民修了一蓄水池,并铺设给水管道至村民家中,为村民解决了生活用水问题。
根据公众调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公众所提意见,要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贯彻落实,使工程能够顺利实施;要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及噪声扰民,在生产期间加强对运输粉尘的防治,生产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外排。
9、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后,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阳古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武刚
联系电话:1338727266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环评资质:乙级
联系人:毕亚凡
联系电话:027-87194946
传真:027-87446427
电子邮箱:biyafan@qq.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邮政编码:43007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关于该技改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重点关心的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的接受程度、对利益受到影响的处理意见、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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