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兴山县垃圾处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湖北省兴山县垃圾处理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垃圾入场管理设施、垃圾截污坝、场底平整及防渗处理、渗滤液导排系统、顶部覆盖层系统、导气系统、防洪与排洪系统、入场及场区道路、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大气污染监测系统、供水及消防系统、绿化工程、电力及通讯设施;
建设单位:湖北省兴山县新县城垃圾处理场
建设地点: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西南郊的孙家沟,距中心城区1.5km。
总投资:工程总投资3314.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994万元。
建设情况:项目于2002年5月开工,2002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单位:宜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宜昌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对验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工程建设了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防洪截洪沟等。兴山县垃圾处理场建立了环保机构,制订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渗滤液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都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表1标准限值;总汞、总镉、总铅、总铬、六价铬和总砷排放浓度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达标率均为100%。
2.废气
无组织排放中颗粒物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硫化氢和氨气监测结果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在厂界外1m处共布设10个监测点。该填埋场10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最低的等效声级为43.9dB(A),最高的等效声级为54.9dB(A)。夜间最低的等效声级为38.6dB(A),最高的等效声级为45.3dB(A),全部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2类标准值内。
4.地表水
各监测断面的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总磷、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六价格、砷和亚硝酸盐监测结果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达标率均为100%。
5、地下水
1#、2#和3#观测井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之Ⅲ类标准限值,达标率均为100%。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兴山县垃圾处理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并按验收管理程序予以公示。
五、建议和要求
(1)加强场区渗滤液收集系统的维护,按照现时国家标准抓紧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
(2)即时清理截洪沟,定期开展垃圾处理场地下水监测;
(3)垃圾填埋场服役期满后应及时覆土绿化并做好封场环保验收。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厅监督管理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7-87167130
传真:027-87861455
联系人:胡安义
邮箱:huanyi @hb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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