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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三新磷化工业园年产12万吨工业级三聚磷酸钠项目环保公众公告

日期:2008-12-0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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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计划在宜昌市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三新磷化工业园内建设年产12万吨工业级三聚磷酸钠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北三新磷酸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工业级三聚磷酸钠项目场址位于宜昌市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三新磷化工业园内,建设规模为12万吨/年工业级三聚磷酸钠,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6万吨/年生产装置,第二期再建设6万吨/年生产装置;项目工程总投资约4999.35万元,其中一期的建设投资为3082.3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10978m2。工业级三聚磷酸钠的生产采用塔式二步法生产工艺,主要工序为中和、干燥、聚合、冷却、破碎、包装等,产品质量达到《工业三聚磷酸钠》(GB9983-2004)一级品以上要求。在生产厂区相应设置有主厂房、纯碱库、产品库、职工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 

    根据工程初步分析,拟建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是废气主要污染为SO2、烟(粉)尘、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总磷、氟化物、氨氮等,无废渣产生。该项工程可充分发挥当地矿产资源,对我国合理利用磷资源,调整磷化工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档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抢占国际市场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项目投产后,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对环境将造成一定的污染,但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影响在环境标准之内,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就此进行公众意见征询。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三新磷酸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方家岗

联系人:  肖祥云

联系电话: 0717-6535213     传真:0717-653538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联系人:  胡立嵩

联系电话: 027-61301779    传真:027-87194823

电子信箱: hulisong@126.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  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湖北三新磷酸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