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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获批实施

日期:2011-10-2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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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山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由兴山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实施。

    该规划由兴山县环保局编制,以全力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认真总结“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研究分析“十二五”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确定了“十二五”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提出了实施的保障措施。规划以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编制重点建设项目41个,对于加大污染治理项目争取与建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推进全县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指导意义,是兴山县“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依据。

    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兴山县域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将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将得到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基本稳定,辐射安全得到保障,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