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的通知(宜市环发〔2016〕32号)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送法进企业”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企业: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帮助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根据《2016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宜昌市普法工作办公室与宜昌市司法局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宜昌市“送法进企业”及“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方案》(宜普法办[2016]7号)要求,我局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着力强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诊断、新部署、新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提高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遇事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的自身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通过开办专题、办专栏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和环保局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手段,开展以案讲法,以案学法,从而提高职工的法律素养,把普法进企工作目标落实到最基层。
(四)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对我市纳入国控的所有单位和我市境内长江沿岸相关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企事业单位具体从事环境保护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等进行重点培训。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诚信守法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学习讲座。在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两法一例”,即:《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拟在7月底前由我局组织并邀请的法律专家集中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二)组织考试。2016年10月以纸质卷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主要内容以两法一例为主)。
(三)组织“以案讲法”。精选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讲法活动,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在
(二)普法学习的考试成绩,将作为2016年度评定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的“一票否决”条件之一。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黄耘 联系电话:646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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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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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
共印10份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宜市环发[2016]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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