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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臭氧污染临时管控的通知

日期:2026-06-04 16:48来源:大气环境科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提示,经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6月5-6日我市以高温晴热天气为主,有臭氧超标风险。为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全力保障空气质量优良,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启动臭氧污染临时管控。

  一、管控时间

  自2026年6月5日9时起,终止时间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二、管控范围

  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秭归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和宜昌高新区。

  三、管控措施

  (一)实施重点涉VOCs企业错峰生产。重点涉VOCs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高温时段(10时-18时,下同)停止生产或降低生产负荷,名单及管控措施详见《宜昌市臭氧协商减排措施清单(2026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落实涉VOCs施工错时作业。提前做好组织安排,除应急维修和重大项目外,高温时段停止桥梁、道路栏杆等维修维护的喷涂作业和房屋外墙喷涂、沥青铺设施工(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委)。

  (三)强化保湿降温作业。对重点区域、城区主干道白天(6时-20时)持续保湿作业,午间高温时段加密作业频次。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工业园区开启喷淋设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四)调整加油站装卸油和加油作业时间。城区高温时段加油站停止卸油,重点区域内加油站落实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引导车主错时加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调整园林喷洒作业时间。高温时段停止各类绿化养护杀虫剂喷洒等作业(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四、工作要求

  各地迅速通知相关单位落实管控措施,相关责任部门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每日16时前在钉钉群中填表反馈。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专班对临时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联系人:饶少林,电话:6468016。

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