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对部分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降级管控的通知

日期:2026-03-14 14:00来源:大气环境科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指挥部预警管控“快起快解”工作要求,经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决定,自2026年3月14日18时起,宜昌西陵区、伍家岗区、夷陵区、点军区和远安县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降级为临时管控,当阳市、枝江市、宜都市、高新区(白洋片区)和猇亭区暂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不变。

  管控措施调整后,请各地指导排污单位有序调整生产负荷,并督促落实各项常规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反弹。

   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