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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

日期:2026-02-19 09:02来源:大气环境科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经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决定,自2026年2月19日12时起,解除全市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预警解除后,请各地指导排污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并督促落实各项常规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反弹。

  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202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