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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

日期:2026-02-12 16:28来源:大气环境科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提示,经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决定,自2026年2月12日11时起,将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和高新区由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以上区域预警降级后,请各地指导排污单位有序调整生产负荷,并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止污染反弹。

  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