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参评企事业单位评价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5-04-03 14:30来源:法规科
各县市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鄂环发〔2022〕3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本次市级参评企事业单位共737家,根据参评企事业单位2024年度环保信用信息,经系统初评、审核评价和评价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评价结果如下:环保诚信单位2家(绿标),环保信用良好单位712家(蓝标),环保信用警示单位20家(黄标),环保失信单位3家(黑标)。(评价结果查询网址:http://113.57.151.5:8030/HBHB/index.action)
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诚信”和“良好”的企业,应持续保持良好环境行为,坚持绿色发展;信用评价等级为“警示”和“失信”的企业,要抓紧完成相应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整改情况。企业主动改善不良环境行为、有效完成整改后,可按照《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有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分局可参照《办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促进企业主动提升环境信用等级。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