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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环发〔2019〕7号)

日期:2019-03-18 17:28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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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宜市环发[2019]7号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晏梦远 电话:15090900538)

  

  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为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8号)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

  一、工作目标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建立长效机制。

  二、检查内容

  全市范围内油库、加油站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情况、双层罐改造情况、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等。

  三、步骤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20日前)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专项执法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油库、加油站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

  (二)整治阶段(2019年3月21日—2019年6月20日)

  1.专项执法(20193212019520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建立台账,对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2.督导检查(20195212019620日)。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日—7月15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收集整编相关资料,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于7月5日前上报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全市工作情况,迎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专项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专项执法工作。

  (二)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衔接,做到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环保专项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要认真对待,逐一核实。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打击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

  环保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期完成环保专项执法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决定成立宜昌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专项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 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 斌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成 员:张 晴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胡凤琳 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李无训 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

   汪晓鸣 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主任

   王晶晶 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负责人

   朱 钧 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工作。朱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