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大气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日期:2019-01-16 12: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我市于2019年1月5日12时发布了大气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目前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月16日12时解除大气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应急终止。
但我市主城区已连续6天呈轻度到中度污染,根据《宜昌市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宜环委办发〔2018〕47号)要求,预警解除后,仍要落实以下临时管控措施:停止所有土石方作业项目施工,所有工地24小时开启喷淋和雾炮设施,适度增加道路洒水频次。
宜昌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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