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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环保举报办结单

日期:2018-12-03 16:0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fangjian阅读量: 打印

举报编号G2018420506006133

               受理时间2018-11-05 14:30

举报时间

2018-11-02

举报人

闫坤

网络举报

当前状态

已办结

联系方式

15926965635

举报对象

夷陵区高场石材厂

详细地址

夷陵区分乡镇高场村

【国务院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网民留言】家门口一家石材厂 废水全部排入河中  污染严重 且噪音大  扰民  往有关部门管理一下(分类: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

已办结,办结意见:2018115日,G2018420506006133号信访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环境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石材厂位于夷陵区分乡镇高场村,全称为宜昌市夷陵区高场石材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506MA4B3H4H1R,经营者杨佳。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该企业于2011713日取得区环保局环评批复(夷环登记[2011]41号),201183日取得区环保局验收批复(夷环验[2011]49号)。 二.调查情况 2018118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距离最近的居民约15米,生产时间为早上6时至晚上18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废水沉淀池靠近河道一侧顶部缺口已用水泥进行封堵,有排放废水的痕迹,经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表示因前期沉淀池损坏,有部分废水外排,目前已完成修复。1122日、1214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分别对该企业开展检查,未发现沉淀池废水外排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内容属实。 三.处理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回复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已于20181225日电话回复投诉人。

办理单位

夷陵区环境保护局

操作人

望佳

闫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20181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采石厂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采石厂未生产,该厂废水沉淀池靠近河道一侧顶部缺口已用水泥进行封堵,有排放的痕迹。该厂因前期沉淀池损坏,有部分废水外排,目前已完成修复。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