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5-09-18 11:38来源: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
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21日前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商庆华,电话18007201144,传真6451824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8日
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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