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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5-09-18 11:38来源: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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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自查报告于9月21日前报市环保局。

  联系人:商庆华,电话18007201144,传真6451824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0159月18

 

 

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环保涉农收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