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2014年4月份执行情况的通报
关于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4年4月份执行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9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掌握三峡库区、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展,加大对规划实施推进力度,现将2013年4月份项目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划完成情况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情况
我市纳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共145个,其中治理项目110个,监管类项目35个。截止2014年4月底,110个治理项目中,已经完成13个,调试3个,在建5个,前期工作83个,未启动6个。各地通过加强环境监管,35个监管项目基本做到了达标排放。
(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情况
我市纳入《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共16个,截止2014年4月底,已经完成7个,调试1个,在建4个,前期工作4个。(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规划》项目的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的批复)》(国函[2012]32号)要求,规划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为《规划》实施的主体和责任人,各地人民政府要对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具体负责,要按照要求制定本区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方案,确定项目责任单位和法人,督促项目单位和法人加快《规划》项目的实施。根据2014年4月调度情况,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大多项目还处于前期阶段,项目进展缓慢。
(二)定期开展检查,强化工作督办,促进项目按进度实施。各地要定期研究解决《规划》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成立工作专班,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实行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每个月25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2014年4月,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宜都市、五峰县、长阳县、枝江市做到了按时上报,其中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报送资料齐全。
(三)加强项目资料收集和整理。2014年3月,环保部牵头对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市规划项目普遍存在资料收集不全的问题,有的项目由于缺少项目环评批复、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批复等,导致没有被国家考核组认可。各地要在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照环保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解释》(环办函[2012]1202号),项目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份档案整理,治理类项目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及有关环评、可研批复、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批复等;工业项目关停的提供地方政府文件、现场检查记录等;项目处于前期的提供项目建议书、请技术单位编制环评、可研的合同等;监管类项目准备年度监测报告和日常现场检查记录等。
附件:
1.宜昌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
2. 宜昌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
宜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印发 |
共印20份
附件1:
宜昌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表
(截止2014年4月)
|
地区 |
项目总数 |
监管类项目 |
治理类项目 |
治理类项目进展情况 |
项目完成率得分(30分) | ||||
|
已完成 |
调试 |
在建 |
前期 |
未启动 | |||||
|
点军区 |
8 |
4 |
4 |
1 |
1 |
2 |
20.6 | ||
|
西陵区 |
2 |
1 |
1 |
1 |
15 | ||||
|
宜昌开发区 |
1 |
0 |
1 |
1 |
15 | ||||
|
猇亭区 |
16 |
8 |
8 |
1 |
2 |
4 |
1 |
11.3 | |
|
伍家岗区 |
5 |
2 |
3 |
1 |
1 |
1 |
10 | ||
|
夷陵区 |
43 |
9 |
34 |
3 |
2 |
27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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