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开展“六五环境日”污染环境案庭审观摩活动

日期:2025-06-05 09:03来源:宜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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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5年“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为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6月3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联合宜都市人民法院、宜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一场意义深刻的污染环境罪案件庭审观摩及普法活动,公开审理被告人肖某某、彭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此次活动将法庭变为环保法治教育的生动课堂,用身边鲜活的案例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贪图小利酿大祸

  本次庭审的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宜都市某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在设备检修期间需处理厂区储罐内的含油废水。然而,该企业现场负责人肖某某为图省事和降低成本,罔顾法律规定,与无任何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彭某某达成非法交易,以每车仅640元的价格将这批含有毒害物质的废水交由彭某某“处置”。2025年1月17日至20日,彭某某将废水抽取后,在宜都市枝城镇区域肆意倾倒入雨水井、沟渠及废弃管道中。这些含油废水最终渗流、汇入附近鱼塘与农田,导致养殖鱼类大面积死亡、农作物严重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元,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雷霆处置追责到底

  污染事件发生后,宜都市政府迅速反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业应急力量火速赶赴现场,全力控制污染范围,清除污染物,并将受污染的水体和土壤安全转运至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规范处置。此次应急处置耗资巨大,高达126万余元,公共财政为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法律利剑随即出鞘。宜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以污染环境罪对直接责任人肖某某、彭某某提起公诉。同时,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检察院同步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化工企业、彭某某等共同承担污染环境侵权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及高昂的应急处置费用,坚决不让公共利益为违法行为“买单”。

  庭审观摩:一堂深刻的法治公开课

  此次在环境日前夕组织的庭审观摩活动,吸引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企业代表及部分市民参与。旁听人员全程见证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直观了解了污染环境犯罪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违法者将面临的严厉刑事处罚和巨额民事赔偿。庭审过程本身就是一次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深刻揭示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严重法律后果。

  值此世界环境日之际,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结合本案,向全社会发出郑重警示:一是持证企业须恪守底线。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许可证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绝不可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理!委托第三方时,资质审查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非法处置必遭严惩。任何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行为,均属严重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承担刑事责任和巨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是守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态环境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一旦发现污染环境违法线索,请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您的监督举报,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本次“六五环境日”庭审观摩及普法活动,正是宜都市贯彻落实这一理念、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它用一桩代价惨痛的案例警示我们:对生态环境法律红线的敬畏与恪守,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不可动摇的基石。唯有将“守法尽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守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让绿色成为宜都高质量发展的永恒底色和靓丽名片。(何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