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队伍管执法!宜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生态环境执法是践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力武器。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自2024年6月机构整合重组以来,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逐步建立起精简高效、点面结合、互联互通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明显增强。
理顺机制重心下移,填补监管执法“空白点”。 推动支队内设机构设置向执法业务科室倾斜,增设法规科、装备和信息科、执法监督大队、应急大队等队室强化执法工作统筹。支队下设西陵区大队、伍家岗区大队、点军区大队、猇亭区大队、高新区大队、黄柏河大队、柏临河大队7个派驻执法大队,与辖区分局协同配合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将编制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各派驻大队设置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稳步推进执法力量下沉。9月初,7个派驻执法大队抽周末时间在派驻点完成挂牌,“旧貌换新颜、人员入一线”,支队以崭新的面貌、不变的作风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协同联动铁腕治污,环境执法“长牙带电”。立足全市“一盘棋”格局统筹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涉自然保护地、工业企业涉水涉气排放、柏临河流域禁渔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7起,处罚金额800余万元。发挥“环保+公安”利剑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三打”行动上精准发力,办理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9件,移送公安8件。仅在机构重组后,支队就相继办理2起在线弄虚作假涉刑案件,有力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执法练兵常学常新,规范建设“更上一层楼”。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稽查、案件评查、法制审核线下交流等日常练兵。注重干部选拔基层锤炼,机构整合后在全支队开展干部选拔推荐,竞选出优秀执法干部下赴长阳榔坪镇八角庙村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牵头,抽调执法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专班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开展执法稽查,有效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理顺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统一制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审议规则等制度并公示上墙,规范办公场所生态环境执法标识,配备法治宣传屏,树立规范、统一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形象。(陈海伦、周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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