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三个结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日期:2024-09-06 16:55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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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班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开展执法稽查。

   日常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监管+执法”齐抓共管 明确年度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围绕2022年以来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全面稽查,帮扶被稽查单位梳理发现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针对全年案件数量多、案卷评查反馈问题多的县市分局开展案件质量专项稽查,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决定下发、执行结案、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查,指导被稽查单位查漏补缺,提高执法案卷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

   市级与县级执法稽查相结合,全市执法“一把尺子” 由市局法规科、抽调执法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稽查组,突破以往只对各县市区分局开展执法稽查的局限性,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纳入稽查范围,做到全市环境执法稽查全覆盖。通过查阅资料、抽取案卷、现场检查、个案问询等方式,共抽取执法案卷100余份,查看检查(勘验)笔录180余条,查阅执法资料500余份。发现现场执法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及执法案卷质量不高等问题60余个。通过对市县两级执法机构统一标准、同步稽查,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依法执法与廉洁执法相结合,全力推进“铁卷工程” 将环境执法稽查工作与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机相结合,查找被稽查单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监管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一刀切”、过度执法、重罚款轻纠错、选择性执法、压案不查等问题。严格按照执法稽查程序对被稽查单位下达稽查意见书,督促分类分项制定整改措施,实行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执法稽查的监督作用,倒逼被稽查单位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执法稽查为契机,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弱项,从严从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执法保障。(刘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