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立潮头敢为先 乘风破浪正当时——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日期:2024-08-26 09:49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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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改革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局执法机构原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整合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两个市级执法支队合二为一,实现“1+1>2”的聚变效应,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得以有效增强。

  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党建+执法”固本提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引领,始终坚持党建与执法同谋划、齐部署,以各党小组为单元“关口”前移,亮明党员和执法人员“双重身份”,上门为人民群众解决身边的环保难题,在夷陵区樟村坪、远安县嫘祖镇2个基层执法点设立党员活动室,把党旗插在执法一线,通过党建引领实现了组织重塑和队伍融合。联合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面推行“嵌入式”监督,通过下沉执法一线对执法过程中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压实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责任,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落实。

  聚焦主业从严执法,内部协同形成合力。立足全市“一盘棋”格局统筹环境执法工作,加快落实综合执法“一对多”工作机制,履行原由市城管部门承担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职责。城区各执法大队迅速开展餐饮油烟、建筑施工噪声执法检查,与监测站联动对重点投诉点位开展监测,累计受理相关信访投诉80余件。坚持“一支队伍管环境执法”,组织全市执法力量开展自然保护地、工业企业涉水涉气排放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支队重新组建后,组织180余人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柏临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并于2024年8月12日联合公安、农业部门开展首次禁渔专项突击夜查,收缴违规违法钓具40套,对近期违法捕捞垂钓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整合资源深度融合,淬炼一流铁军队伍。建章立制扎紧“权利篱笆”,健全完善日常考勤、执法用车、季度考核等管理制度,整合执法工作事项,出台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案件审理等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统筹调配执法资源,增设法规科、执法监督大队等内设队室,增加各派驻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稳步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组织县市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跟班轮训+交叉执法,强化基层环境执法“最后一公里”。在全省率先创成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基础上,补充采购红外热成像挥发性有机气体泄漏检测仪、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FID)泄漏检测仪等执法装备10余台(套),着力推进环境执法由人防向技防转变。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积极探路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示范样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陈海伦、周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