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厦门“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
为加强与试点城市学习交流,高质量推进宜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11月10日至11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晓东带领行政审批科、环保研究所和技术组负责同志赴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研和座谈。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胡军介绍了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多规合一”、环评告知承诺制、排污权交易等方面的做法。
环评处四级调研员罗云富重点介绍了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图件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及在“多规合一”信息系统中应用“三线一单”开展项目选址、环评审批、监管执法的典型案例。
综合处副处长詹源展示了“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成果,以及运用“三线一单”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环评文件质量管理的主要举措。
双方就“两项制度”衔接机制、成果应用等方面展开深入研讨。
据了解,厦门市在国内较早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显著提升了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水平。厦门市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定生态控制线,通过特区法规立法保护;同时,将规划环评、区域评估成果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资源利用上线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在规划实施、园区管理、产业布局、环境准入、项目环评管理中,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约束和指引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现场调研和座谈,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调研组对厦门市“多规合一”、环境管理的做法和成效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杨晓东指出,厦门市“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卓有成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评告知承诺制等做法很有启发性,厦门经验值得宜昌认真学习借鉴。(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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