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重点企业生态环境普法“千人培训”圆满收官
8月30日,宜昌市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企业生态环境普法培训,旨在切实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市283家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及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计1000余人参训。

本次培训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主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危社高出席并讲话。

危社高要求,全市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形势,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共同奋斗目标,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企业要主动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治污减排,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环保监管职责、严格日常监管执法,政府部门与市场企业良性互动、同向发力,将环保工作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在涉水、涉气、涉土、环评审批、优化涉企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让宜昌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培训采用“主会场+分会场”腾讯线上教学形式开展,特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副教授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为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常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两高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诠释解读,引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
培训过程中,企业代表积极参与互动,就企业发展面临的环境法律风险问题开展交流探讨,曹教授针对企业提出的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梳理企业日常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制作印发了《企业环境管理应知手册》,帮助企业自查环境污染风险点,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与200余家企业现场签订守法承诺书,督促企业自觉尊法守法。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执法普法制度,利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契机,坚持优化服务与从严执法并重,帮助企业梳理自身生态环保突出问题,逐步提升内部环境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守法经营、绿色发展。(孙玉玲 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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