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与审批协同联动 打造“四全”执法新机制

日期:2023-08-03 10:20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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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融合监管力度,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打造全联动、全覆盖、全参与、全过程执法新机制,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有效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推动部门协同全联动

  建立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突出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审批前分析研判、审批中信息反馈、审批后监管执法。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联合业务科室、执法部门对项目未批先建、周围敏感目标、环境信访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在项目审批中,充分征求业务科室和执法部门意见。项目审批后,根据审批部门的移交信息,综合执法部门及时将项目纳入监管对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

  落实清单执法全覆盖

  组织建立了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项目库和年度排污许可清单库,梳理更新2019年以来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每季度核实部省级审批建设项目,动态更新项目审批库。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2022年组织对钢铁、火电以及造纸、污水处理等行业开展了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2023年将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清单,制定了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无证排污、环评弄虚作假、未落实“三同时”等环境违法专项行动。

  实现监管执法全参与

  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建设项目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执法部门对辖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将检查发现的排污许可、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反馈给审批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整改,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2022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46人次,检查建设项目215家次、排污许可133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7件,移送公安1件,处罚金额共计541.04万元,发布典型案例5个,省生态环境厅采用发布1个。

  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

  始终把“严执法”和“优服务”贯彻执法全过程,既加强“放管服”的力度,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主基调,着力营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服务式”“提醒式”“差异式”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辅助开展环境监管工作,为企业提供政策与技术方面的现场指导。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核定公布正面清单企业3类118家,发挥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守法承诺等方式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2022年以来共对39起环评与排污许可轻微违法案件依法不予处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培训,组织全市300多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开展守法普法培训,发放《企业环境管理应知应会》宣传折页1000余份,引导企业规范管理。

  下一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环评先行和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加强监管与执法联动,大力提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监管能力,助力宜昌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周艳 周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