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确保汛期磷石膏库环境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湖北省、宜昌市和枝江市的工作部署,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枝江市分局严格落实汛期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汛期磷石膏库环境安全,维护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
加强应急值守,全面部署压实汛期环境安全监管责任。汛期来临之际,枝江分局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度汛举措。要求磷石膏库企业立即进入汛期应急值守状态,严格执行汛期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做到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一线岗位人员,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安全巡查,全力防范汛期强降雨、洪水、雷电、高湿等自然灾害引发环境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加强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人员风险应对能力。召开防汛抗灾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学习各级领导关于防汛抗灾工作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压实责任、保持高度警惕,抓牢环境安全重点磷石膏库巡查,认真学习掌握信息报送制度,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同时开展磷石膏库安全专项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要求压实磷石膏污染防治责任,并要求对磷石膏库进行全方位的巡守和检查工作。
开展地下水监测,全面掌握磷石膏库地下水质量状况。对磷石膏库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共设置包含污染监视监测井、横向扩散井、对照井等13个监测点位,监测点结果显示磷石膏库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要求。
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排查环境安全生产隐患。联合枝江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磷石膏库环境安全检查,对磷石膏库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10余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确保汛期磷石膏库安全。(徐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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