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共治共管 护好宜昌“母亲河”
黄柏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承担着宜昌市约200万人饮水及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

黄柏河。张国荣 摄
7月5日, 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和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等部门,在尚家河水库管理处签订《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合作协议》,以期进一步提升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强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

本次协议签订以多赢共赢为指导思想,以流域水资源管理、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涉水领域的监管为重点,着重加强检察部门与属地政府、生态环境和水利湖泊等相关单位的协作联动,联合开展“助推流域治理,护航绿色发展”专项监督行动;充分调动各单位发挥专业技术、科技设备和人力资源优势,在跨区开展案件调查、证据锁定等方面加强互助合作;积极探索落实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监督措施联动机制,实现流域保护跨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协作机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典型、有实效的公益诉讼案件。


协议签订后,各参会单位当即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乘两艘船从尚家河水库坝首巡查至库尾,重点对水库非法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进行首次联合执法。随后,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到夷陵区华西矿业、龙洞湾等流域优秀典范磷矿企业就堆场整治、生产废水处理和光电项目建设等进行调研,重点了解企业如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能力。
本协议的签订可以有效推动联动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联合办案平台的搭建,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控污、减污、治污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更好保护“母亲河”黄柏河的目标,为宜昌打造“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贡献一份力量。(彭钦宗)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