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分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专项行动
为持续推进各地、各部门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督促2021年底前需实现的阶段目标任务的落实效果,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分局会同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当阳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
周密安排,实地查看。11月2日,宜都分局会同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分为两个检查专班,针对当阳市塑料污染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16家商户,涵盖超市、农资经营户、饭店、药店、书店、快餐店、批发户、零售商等商户类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专班认真听取消费者和商户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相关意见。目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在于,群众塑料制品消费理念亟待改变;替代品市场竞争力弱。
全面动员,积极宣传。检查专班在进行现场检查走访时,执法人员和检查专班向经营者宣传《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鄂发改环资〔2020〕32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同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检查组针对当阳市目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建议,加快替代产品更新。要借助宜昌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契机,积极推动替代产品的更新升级,通过宣传易降解的塑料制品替代品,逐步推动产品更新换代;严格执法监督。要持续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确保全市重点领域行业禁限政策的落实;持续加强监管。要加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源头质量控制;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鄂发改环资〔2020〕32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让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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