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支队创新“345”方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流域支队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努力营造流域保护与企业发展的优良营商环境。截至2021年11月,黄柏河流域18个生态补偿监测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为98.00%,较上年同期提高1.27个百分点。“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获评第一批全省法制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被省推荐申报全国法治建设示范项目。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获得了全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最美青年文明号”。
优化“三项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全方位普法宣传。结合“守在河边、一线执法、现场管控”监管模式,常态化开展送法上门、法规宣讲、专题培训等普法服务。近三年组织普法宣传5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宣传短信120余万条,吸引100余万人次群众参与,3名青年干部先后在夷陵、远安两地政府环委会上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培训。二是点对点审批协调。用好部门平台,做好行政审批“供需”双方对接服务,协调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现场指导企业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涉河建设和生态清淤等涉及行政审批难题,建立绿色通道,协调解决华西矿业龙岩路涉河工程、5家磷矿企业排污许可审批遗留问题。三是点单式政策咨询。将基层执法点建成环保政策咨询点,收集汇总企业环保政策需求,积极为企业释疑解惑。先后为宜化圆融矿业、枫叶店子坪磷矿和远安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避免企业因信息不畅出现重复投资建设。建立流域企业服务群,定期推送磷矿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等信息,受到良好反响。
创新“四项机制”,打造亲而又清的监管环境。一是网格监管机制。出台精细化监管方案,建立包流域、包片区、包企业专人专片、专职专责网络监管机制,执法人员既当监督员,又当服务员,主动为企业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全力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二是帮扶指导机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每年至少解决企业一个突出困难,先后帮助破解“采选充”一体化工艺应用法规障碍、解决异地缴纳罚款不便问题、化解企业生活污水不达标难题、支持流域企业率先实现疫后复工达产。三是首问负责机制。公开执法人员联系电话,公示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实行“谁接手、谁办理、谁负责”的首问负责制,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确保企业诉求、政策咨询得到及时回应,流域信访投诉由2018年37件下降至2019年21件、2020年9件。四是成长激励机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激励促成长,组织开展“青年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每月之星”评选,鼓励青年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业务技能提升、工作业绩创造上当先锋、作表率,近两年先后发展6名优秀青年干部成为党员。
推行“五个执法”,打造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定《<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随意执法、重复检查,做到规范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二是柔性审慎执法。对企业无主观故意、首次轻微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主动纠正尽快整改、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依法免于行政处罚,今年依法对流域多家企业落实首违不罚政策。三是科学疏导执法。把“疏堵结合、变堵为疏”理念运用到执法监管中,指导企业开展“三磷”专项整治、企业堆场整治和绿色矿山创建,构建形成污染源头减少和治理效果提升良性循环。四是分类差异执法。对流域内企业按照环境信用良好、较好和较差划分为A、B、C三类,对A类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加大指导帮扶、“有求必应”。对C类企业加强检查督办、“严格执法”。五是远程智慧执法。推行智慧监管手段,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系统监督、水质数据统计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方式,了解掌握企业环境治理状况,着力减少“执法扰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干扰。(韩国平)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