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荣获首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
日期:2021-11-01 09:38来源: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公布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名单,宜昌“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成功入选。


近年来,为保一河碧水润宜昌,护一河清水入长江,市委市政府以黄柏河流域为蓝本,实施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采取“科学立法、综合执法、水质约法、一线执法、全域普法”等措施,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流域水质持续大幅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0年黄柏河流域18个生态补偿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7.38%,较执法改革前提高30.1个百分点,取得了依法治水、管水、护水成效,探索出法治护航流域保护“宜昌样版”,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流域综合执法改革典型经验。

执法改革经验还先后被写入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定,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多次被央视、新华社等国家主流媒体宣传推介,被中宣部“大江奔流·大型主题采访团”、全国人大“中华环保世纪行”专题采访报道,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亮点展播。

2021年,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流域综合执法改革范围拓展至柏临河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韩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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