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分局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分局以行政审批改革为主要抓手,“提升服务与管理理念”“源头控制”“提前介入、服务项目”“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等各项改革措施,不断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目前长阳分局涉及的7个许可事项均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相对管理人员通过宜昌市一体化平台进行操作办理;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证明环节、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积极执行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通知》的实施进一步规范环评报告编制和审批,在严把环评准入关口同时简化优化环评编制内容,提高环评有效性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这是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系统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举措。
认真贯彻惠企政策。认真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等事项的通知》(鄂环发〔2020〕64号),自2020年4月以来,对列入审批正面清单的项目,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实行告知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要件后,不经评估、审查直接出具审批决定。至目前为止,实行承诺制审批项目10个,通过“绿色通道”在3天内进行了审批。积极支持疫情期间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促进项目绿色发展。对有关项目提前介入,逐一指导项目优化选址或选线,优化生态环保措施,协调解决环评突出问题。对重大项目还提供环评技术评估“保姆式、管家式”服务,尤其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同时,督促环评技术单位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压缩编制时间,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围绕科学管理、精准治污,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自生态环境部2018年1月10日颁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 行)》(部令第48号)以来,长阳分局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核发工作,做到固定污染源管理全覆盖,实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发和登记594家排污单位,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4家,登记备案560家。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守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排污单位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及时报送执行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有利于管理部门依照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管。实现企业“明明白白”排污、部门“公正透明”管理有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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