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制度落实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
日期:2021-09-11 17:11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依法打击“未验先投”、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6月至9月,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对远安县内2018年至2020年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和自主验收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吉星化工环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苏家坡磷矿80万吨/年采矿技改项目等13个建设项目,重点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自主验收以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目前,执法大队已完成项目施工合同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等全部建设项目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执法大队将继续围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要求,细化检查措施。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陶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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