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大练兵 | 科技赋能 部门联动 宜昌严查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
近年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办案,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威慑力。
案例一:夷陵区某排污单位污染源
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
2020年12月25日,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通过在线监控发现某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异常,出水总磷、氨氮、COD监测值突然出现偏低,跟踪观察持续出现数据偏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夷陵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夷陵区环保警察大队对该单位展开夜间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该单位员工彭某某于2020年12月21日9时14分-12月29日9时43分,将出水总磷、出水氨氮、出水COD等3台在线监测设备的采样管插入装有自来水的塑料瓶内,导致在线监测设备不能真实反映该单位出水水质。
2020年12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夷陵区分局对该单位涉嫌伪造监测数据案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2月4日,夷陵区分局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处以17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1人。
案例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某排污单位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案
2021年1月18日,宜昌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某重点排污单位在线数据COD、氨氮、总磷数据偏低。2021年1月20日,宜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第三方在线监测巡检单位对该单位现场开展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采样口人为放置自来水管,且不断有自来水排出。在该单位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总排口,导流明渠内放置有一根褐色塑料软管,软管的出水端紧贴导流明渠内的自动监测采样探头,软管的另一端连接在导流明渠旁的一个自来水水龙头上,且水龙头处于开启状态,塑料软管的出水端有自来水流出,对自动监测采样水样进行稀释排放,干扰监测数据。
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立即联合宜昌市环保警察支队、五峰县公安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开展检查,第一时间控制了涉案嫌疑人,连夜突击询问,掌握了第一手证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分局对该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以12万元罚款,该案件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案件当事人1人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现场调查一体化、处理联动化执法工作体系,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点案件开展专案查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宜昌生态文明建设。(周晓艳)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