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落实安全责任 排查安全隐患

日期:2021-06-24 17:36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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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深刻汲取十堰爆炸事故教训,市生态环境局兴山县分局迅速开展自我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工作安全规范。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全体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对单位用水用电安全开展全方位检查,同时组织安排专人对宿舍及周围天然气设施进行巡查,并做相关安全防范宣传。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重点排查。对人员采样安全、实验操作安全、药品取用安全、设备使用安全等多方前进行检查与规范。要求落实采样制度,不得单独进行采样作业,每次采样工作必须至少两人协同进行;要求落实实验室药品使用制度,严格做好实验室药品取用记录,做好废料废液处理回收,做好过期药品的记录与处置工作;要求落实仪器设备安全使用制度,定期维护,按时送检,保证仪器使用安全准确,落实气瓶使用交叉监管,做好气瓶使用监管台账的记录工作;要求落实实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好安全门,并掌握有关紧急情况的自救与应急处理方法。

  组织落实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对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数量充足,配置合理。

  兴山县分局坚决落实“防小险胜于弥大祸”的思想要求,全面落实日常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安全意识宣传,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踏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企业的监督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发展。(赵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