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自查工作

日期:2014-01-2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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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秭归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以来,秭归县委、县政府及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将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促进了全县生态质量持续改善。目前,秭归县已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自查工作。

    为全面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环保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相关要求,该县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秭归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环保局、监察局、发改局、林业局、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水利局、水保局等18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同时,秭归县环保局组建工作专班,对所有资料数据详细审查,根据考核要求,对有关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指标进行了全面、认真总结和自查,并针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2014年编写全县考核评价报告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刘政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