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日期:2014-01-2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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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秭归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一是深化审验结合,以审带验,从源头抓好验收工作。在项目审批阶段加大验收宣传力度,让建设单位了解环保行政许可全过程,提高环保验收意识;严把建设单位新上项目审批,对审批的项目竣工后没有验收的,一律不再进行审批,做到审批、验收紧密衔接。

    二是理顺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高验收效率。制定了项目验收相关工作规定,理顺办事流程,进行有效整合,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建设项目验收检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全县已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摸清情况,对建成或部分建成投入试生产运行的项目下达督办通知,对未建成的项目进行验收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为方便建设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安排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详细讲解验收程序、操作过程等环节。

    据统计,2013年,全县共完成各类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60个,进入验收程序6个,“三同时”执行率达100%。(税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