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

日期:2013-12-30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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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秭归县人民政府申请,12月29—30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考核验收组对秭归县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秭归县委书记刘晓华,县委副书记、县长卢辉等参加了本次考核验收工作。

    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考核验收组在技术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听取了秭归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整改情况的汇报,审核了创模指标完成情况,查阅了创模工作档案和技术资料,检查了技术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地察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现状,抽查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水域水环境保护、环境空气监测、机动车尾气检测、城乡结合部环境状况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考核验收组认为,秭归县创模工作扎实,档案资料齐全,27项考核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考核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宜昌调查队调查结果,秭归县环境保护公众满意率为85.62%。考核验收组同意秭归县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考核验收,并建议秭归县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创建工作机制,巩固创模成果,以本次考核验收为新起点,严格环境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将秭归县打造成了三峡库区碧水蓝天之市、宜旅之城和生态之都。

    据悉,在考核验收前,省环委会办公室已通过湖北省环保厅网站、三峡日报及秭归县当地主要媒体进行了公示,接受公众对创模工作的监督。(陈邦群  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