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环保局组织学习《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日期:2013-12-0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12月6日,秭归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会上,秭归县环保局局长邓斌强调,作为基层环保部门直接从事地方环境保护与监管一线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此次10起通报案件为警示,做到时刻警钟长鸣,以保护环境为己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利益,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决策和要求上来,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做到依法实施审批,严格进行监管,严守生态红线;监察执法人员要做到自己心中有数,要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执法,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格开展自查,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明察暗访,搞好摸底排查;要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管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的意识,在工作中扎扎实实履责到位。(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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