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环保局组织学习《监察部通报十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日期:2013-12-03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11月29日,远安环保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远安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国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以此次10起通报案件为警示,引以为戒,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职,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处理环境问题。
一是要加强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部署上来,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做到依法实施审批,严格进行监管,严守生态红线,自觉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二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从10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吸取教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章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严格开展自查。对照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特别是饮用水源安全。
四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工作中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同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把工作实绩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依法从政、廉洁奉公的意识。
五要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环保事业发展和创新贡献自身力量。(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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