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加强鸣凤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日期:2013-11-2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加强鸣凤城区建筑噪声综合管理,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近日,远安县环保局联合县住建局、城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鸣凤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并对鸣凤城区建筑噪声开展专项整治。
通告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环评报告要求,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现场施工噪声管理,确保施工噪声复核国家标准;严格遵守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30至14:30和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施工;因抢修、抢险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持住建部门的证明到县环保部门办理午间、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在周边敏感区域公告后,方可按批准时间施工。同时,对于拒不执行上述规定的施工单位,远安县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将实施联合执法,并依法予以停产、罚款等行政处罚。
专项整治期间,该县共发放和张贴通告200余份。(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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