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发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日期:2013-09-03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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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当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当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环保部门负责当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住建、城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办法》共6章34条,对工程建设施工、拆迁施工、修缮装饰等施工产生的建筑施工扬尘,城市裸地实施绿化工程等土壤扬尘,道路开挖、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放、装产生的堆场扬尘的防治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当阳“四城联创”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刘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