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扎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日期:2013-09-02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宜都市环保局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他们从四个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一是由“事后监督”向“综合服务”转变,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将建设项目审批贯穿于服务之中,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二是由“单一式监管”向“群体式联管”转变。他们积极与发改、工商等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互通信息,共把项目审批关,提高了项目审批质量。三是由“粗放式监管”向“制度化监管”转变。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制定了项目审批原则对不符合基本原则的坚决予以否决、不予批准。四是由“一批了之”向“跟踪监管”转变。他们将搞好建设审批与做好后续服务结合起来,在项目初审中,认真察看厂址,仔细审查项目建议书等资料,确保审批不走形式;建设施工期间,不定期检查现场,督促“三同时”制度落实;验收阶段,对环保指标逐项验收,环保设施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坚决不予验收。(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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