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环保局完善环境应急制度细化环境应急管理

日期:2013-07-29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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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达到反应快速、责任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尽快得到有效控制的目的,近日,长阳环保局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基础,并结合宜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和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实施细则》。

    该细则从人员配备、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后勤保障、应急纪律等方面对环境应急工作进一步明确,确立了环境应急指挥部,将应急队伍细分为现场调查监控组、现场调查监测组、现场专家咨询组、现场污染处置组、综合保障信息组等5个具体工作组,明确各组的分管领导、组长和成员,规范工作职责和程序,同时严格纪律要求,将应急执行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杜绝了有令不行、急而生乱、推诿扯皮的情况。

    该细则的制定,将提升环境应急预案的具体操作性和实际针对性,并为推动全县环境应急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必要的制度基础。(金德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