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环保局4项措施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日期:2013-05-27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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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全县人民喝上干净的水,远安县环保局采取4项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一是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坚持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放在水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将沮河东干渠等全县13处饮用水源地全部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和保护区内禁止事项。全县共划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6.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8.7平方公里。

    二是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无关的项目,对违反规定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坚决不予验收。近年来,共否决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和上游选址以及污染严重,水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6个。

    三是实施定期检测和定期巡查制度。每月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不定期进行现场监察。建立举报制度,严肃查处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污染饮用水源水质,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把保障水源安全作为每年“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在东干渠马渡河引水口、县城九子溪供水取水口、鸣凤河和东干渠住户集中区等地点设立13块永久性饮用水源标志牌,在沮河沿线18个村印发张贴水源保护政府《通告》400余份,印刷水源保护大型标语20余处,发放《通告》宣传单1万余份,形成水源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