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夯实廉政工作
日期:2013-02-2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月26日,秭归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转变作风各项规定及秭归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力促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从四个方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习传达全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入心入脑。建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工作要点及实施方案,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度,与各股室、站、队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并对廉政工作作出承诺。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廉政建设形势,防患于未然。完善机关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及办公开支。
三是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制定干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素质。严格遵守《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廉政规定“八不得”规定,把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六不准”和“八不得”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不断规范从政从业行为。
四是加强监督,杜绝违纪。加强对环境执法、环评等重点岗位、重点区域的监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一旦发现违纪行为,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周艳 谭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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