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环保局荣获“‘十一五’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13-01-28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宜昌市环保局荣获“全国减排先进集体”称号。
“十一五”期间,宜昌市环保局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始终将提高环境质量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领域,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协调,努力形成污染减排工作新格局。一是强化责任考核,形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二是加强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管理办法。三是积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行污染减排,并加强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四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把新建项目“点对点”总量调剂列为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前置条件,要求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老项目的治理实现平衡,并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宜昌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市人民政府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并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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