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五统一”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长效机制

日期:2013-03-12 00:0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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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近日,兴山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联合部署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在全县采取“五统一”的办法,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建立体系,完善机制,确保“三万”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统一推行“户清扫分类、村庄集中、乡镇清运处理”清运模式,对回收的垃圾以村户联责任区(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确定专人收集,采用市场化的办法回收,再交乡镇回收市场;对不可回收垃圾采取“农田堆肥、就近填埋,村庄收集、乡镇清运、垃圾处理场处理”等多种渠道处理。

    二是统一配设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员,一村一名,共配96名农村保洁员,主要负责加强各村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三是统一建立《乡镇建环所工作职责》、《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民环境卫生行为规范》和《农村保洁员岗位职责》等4项制度,并要求制作上墙。

    四是统一将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农村保洁员相关运行费用纳入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以乡(镇)为主、县级适当给予补贴的办法统筹解决。

    五是统一将“三万”帮扶农村的专项资金用于村级垃圾清运、配备垃圾桶、垃圾箱和垃圾池、垃圾屋的建设。(牛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