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环保局积极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
2012年,西陵区环保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保障机制,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资金保障各类公开形式的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示范点创建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把握公开原则,细化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方便群众、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做到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以讲求实效为目的,以真实公正为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不断细化公开的内容,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确定了环保职能职责、工作动态、环保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应急预案等11项主动公开事项。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在局办公楼设置7块政务公开栏,分别对机关行政职能及人员分工、环保工作目标、服务承诺、行政审批流程、信访处置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程序、项目审批信息、辖区主要污染源情况等进行公开。充分运用环保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公开职能职责、领导班子以及内设机构情况,主动发布环保政策法规、单位文件、规划计划、服务指南、行政许可、应急预案以及业务工作情况等。在全区党政机关和全市县级环保部门中率先开通“宜昌西陵环保”腾讯及新浪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我区环保部署、工作动态以及治理成效,并向群众提供重大环保新闻、环保科普知识和在线咨询服务。此外,还通过文件、会议、简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特定人群公开政务。更加注重公开程序,保证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务工作。凡须由区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事项,报区政府审定后公开;制定局公开事项审议制度,须自行公开的内容,由责任科室先将拟公开内容报办公室,除特定内容(如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常识等)可免审查主动公开外,其余事项需送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重要公开事项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由办公室备案后予以公开。公开的时间以不影响决策、不影响办事为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和长期、定期、即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是强化检查督查,严格问责追责。把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与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治庸问责活动为抓手,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未按规定内容和时间进行公开的责任人,一律进行批评和问责。(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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