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集中宣贯培训

日期:2026-03-28 13:1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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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单位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明确责任要求,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3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以环保专网“主会场+视频分会场”形式,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人员及所有在宜监测机构开展《条例》集中宣贯学习。市级主会场、三峡库区监测站及14个分局视频分会场同步参训,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原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正高级工程师宋国强作专题授课。授课紧扣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通知》要求,系统宣讲《条例》出台背景、立法宗旨、核心要义与主要制度,围绕总则、公共监测、自行监测、监测机构、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并结合宜昌实际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答疑解惑,有效提升了全市监测队伍依法履职、规范从业的能力。

  此次宣贯培训是我市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夯实生态环境监测法治基础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以严谨态度、务实作风、有力措施抓实抓细各项监测工作,持续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监管,规范第三方监测机构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工作水平,为宜昌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宜昌提供坚实监测支撑。(罗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