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日期:2025-12-24 17:58来源:平安宜昌
责任编辑:市环保信息中心阅读量: 打印

各位市民:

  根据市政府《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2024年12月1日起,宜昌市城区在适当调整禁放范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烟花爆竹禁放。

  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为:

  (一)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所有区域。

  (二)点军区点军街办、艾家镇所有区域;联棚乡联棚村、双溪村、福安村、楠木溪村;桥边镇广化寺社区、桥边村、偏岩村、石堰村、太平村、黄家棚村、六里河村、白马溪村、韩家坝村、李家湾村;土城乡土城村。

  (三)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宜昌姚家港化工园所在区域;毗邻三峡机场的夷陵区鸦鹊岭镇长湖村;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和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所辖区域(具体界线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划定)。

  (四)白洋集镇及白洋新城居民点。

  (五)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

  二、凡禁放区内,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处100—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理解、配合。